改名字了以后需要注意什么

一、未满18周岁的人到当地派出所要求改名字,派出所根据国家相关条例,原则上是不予办理的,这是对的。二、如果你的同学有特殊情况非改不可,则需提出相关证明,经派出所同意并上报上级公安局审批同意后才行。改名字是一件严肃的事情,必须慎重。一般成人改名字,是指改常用名。改常用名之后,如只限于平常能够使用,就无需履行法定程序,只要自己确认并且多用就行,不必要去公安局办手续改户口簿(如果愿意办手续当然可以)。如果要改法定名,就要经过一定的审批手续,各国在这一点上具有共同性。在我国,受理公民改名字的是各地公安局的户籍部门。在改名字前,你一定要慎重考虑,一般改了名后不要轻变更。一般来说,姓名在我国变更时,应按照《民法通则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履行审批手续后再作变更。《民法通则》第99条规定“公民享有姓名权,有权决定、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,禁止他人干涉、盗用、假冒。”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第18条规定:公民变更姓名,依照下列规定办理:(1)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或父母、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(2)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这里需要注意的是,公民改名字必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,有的人往往忽视这一点。曾有一位青年人,搞了一项发明,他用新的名字向专利局申请了专利,之后,却遇到了麻烦,主要是新名字和工作证、户口簿上的名字不符。他振振有词地对户口登记机关说:“公民有使用和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,我想用什么名字是我的自由,不愿意别人的干涉。”这说明,这位青年对改名字的规定不清楚。实际上,起名和改名字都要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登记,正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姓名权,这是防止他人干涉、盗用和假冒的重要措施。身份证改名字要些什么手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