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本义是什么?

周易本义 周易本义  十二卷,附重刻《周易本义》四卷。  朱熹(1130——1200)撰。  朱熹,字元晦,亦字仲晦,别号有晦庵、晦翁、云谷老人、沧州病叟等。天资聪慧。十四岁时父亲去世,遵父遗训,师事胡宪、刘勉之、刘子翬三先生。十九岁登进士第,一生叙任官职二十余次,但遭逢不遇,抑郁不得志。二十四岁时问学于其父同学、程颐的三传弟子李侗,因得承袭洛学正统。与张栻、吕祖谦同出其时,过从甚密,人称“东南三贤”,为宋代理学集大成者。其学说宋以后为政府所支持,在中国思想史上影响极大。著述甚丰,有《周易本义》、《诗集传》、《仪礼经传通释》、《家礼》、《释宫》、《孝经刊误》、《四书或问》、《论孟精义》、《或问小注》、《伊洛渊源录》、《名臣言行录》、《绍熙州县释奠仪图》、《四书问目》、《上蔡语录》、《延平答问》、《近思录》、《杂学辨》、《小学集注》、《阴符经考异》、《周易参同契考异》、《原本韩文考异》、《楚辞集注》、《晦庵集》、《南岳倡酬集》、《大学章句》、《论语集注》、《孟子集注》、《中庸章句》、《朱子全书》、《二程遗书》、《通鉴纲目》、《易学启蒙》、《卦考误》、《通书解》、《朱文公易说》。另有《朱子语类》一百四十卷传世。《周易本义》初稿名《易传》,定稿历经二十余年。原本依吕祖谦《古周易》本,经与传分开不混,共十二卷,上下经各一卷,十翼十卷。后人将原书割裂,重组成四卷,卷一上经,卷二下经,卷三《系辞传》,卷四《说卦传》、《序卦传》、《杂卦传》。《彖传》与《象传》分附于各条 之下。故有十二卷与四卷本之别。朱熹的哲学思想继承程颐,故世称“程朱”。而他的《易》学思想则有异于程颐。程氏《易》学遵循王弼开拓的道路,以义理解《易》。朱熹则认为《易》是卜筮之书,作《周易本义》就是要还《周易》的本来面目。表面上他是在调合程颐义理派《易》学与邵雍象数派《易》学的矛盾,实质上他是从后者的角度出发批判前者。从本质上讲,他是象数派《易》学大师。《周易本义》释卦爻辞,无一不是从筮占的角度入手,现行《周易正义》卷首尚有河图图、洛书图、伏羲八卦次序图、伏羲八卦方位图、伏羲六十四卦方位图、文王八卦次序图、文王八卦方位图、卦变图等九个图,更反映其象数《易》的实质,不过是陈抟、郡雍象数学的翻本。说《周易》原本是卜筮之书,这是对的。但朱熹只认识到问题的这一面,却没有认识到《周易》同时也是包含丰富哲学思想的著作。特别是在孔子作“十翼”,阐述《周易》一书中包含的哲学思想,王弼作《周易注》、《周易略例》进一步阐义理,批象数之后,仍旧对《周易》中包含的哲学思想熟视无睹,将《周易》视为单纯的卜筮之书,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倒退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《周易本义》对《易》学研究造成很大不良影响。宋嘉泰年间,有稿本《易传》流传。《本义》成书后,有朱鉴刊本,吴革刊本。《四库全书》收入《周易本义》十二卷本,附四卷本。十二卷本,亦收入《西京清麓丛书正编》、《刘氏传经堂丛书》。四卷本收入《摛藻堂四库全书荟要》。另有阳明手抄本,元刊本,陆有明覆宋本,康熙五十年(1711年)曹寅刻本,江宁局复刻刘氏本。1984年北京中国书店铅排本《四书五经》收入,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《四库易学丛刊》亦收此书。1992年北京大学出版社有苏勇校注本,1994年广州出版社有廖名春标点本。  朱熹《周易本义》卦名次序歌  乾坤屯蒙需讼师,比小畜兮履泰否,  同人大有谦豫随,蛊临观兮噬嗑贲,  剥复无妄大畜颐,大过坎离三十备。  咸恒遁兮及大壮,晋与明夷家人睽,  蹇解损益夬姤萃,升困井革鼎震继,  艮渐归妹丰旅巽,兑涣节兮中孚至,  小过既济兼未济,是为下经三十四。  筮 仪  择地洁处为蓍室,南户置床室中央。  床大约长五尺,广三尺,勿太近壁。  蓍五十茎,韬以纁帛,贮以皂囊,纳之椟中,置于床北。  椟以竹筒或坚木或布漆为之,圆径三寸,且其长如蓍草之长。半为底,半为盖,下别为台函之,使不偃仆。  设木格于椟南,居床二分之北。  格以横木板为之,高一尺,长竟床,当中为两大刻,相距一尺。大刻之西为三小刻,相距各五寸许,下施横足,侧立案上。  置香炉一于格南,香合一于炉南,日炷香致敬。将筮,则洒扫拂拭,涤砚一注水,及笔一,墨一,黄漆板一,于炉东,东上。筮者齐洁衣冠北面,盥手焚香致敬。齐,侧皆反。  筮者北面,见《仪礼》。若使人筮,则主人焚香毕,少退,北面立,筮者进立于床前少西,南向受命。主人直述所占之事,筮者许诺,主人右还西向立,筮者右还北向立。  两手奉椟盖,置于格南炉北,出蓍于椟,去囊解韬,置于椟东。合五十策,两手执之,薰于炉上。  此后所用蓍策之数,其说并见《启蒙》。  命之曰:“假尔泰筮有常,假尔泰筮有常,某官姓名,今以某事云云,未知可否。爰质所疑于神于灵,吉凶得失,悔吝忧虞,惟尔有神,尚明告之。”乃以在手取一策,反于椟中,而以左在手中分四十九策,置格之左右两大刻。  此第一营,所谓分而为二以象两者也。  次以左手取左大刻之策执之,而以在手取在大刻之一策,挂于左手之小指间。  此第二营,近谓挂一以象三者也。  次以右手四揲左手之策。揲,食列反。  此第三营之半,所谓之以四以象四时者也。  次归其所余之策,或一、或二、或三、或四,而扐之左手无名指间。  此第四营之半,所谓归奇于扐以象闰者也。  次以右手反过揲之策于左大刻,遂取右大刻之策执之,而以左手四揲之。  此第三营之半。  次归其所余之策如前,而扐之左手中指之间。  此第四营之半,所谓再扐以象再闰者也。一变所余之策,左一则右必三,左二则右亦二,左三则右必一,左四则右亦四。通挂一之策,不五则九。五以一其四而为奇,九以两其四而为耦,奇者三而耦者一也。  次以右手反过揲之策于右大刻,而合左手一挂二扐之策,置于格上第一小刻。  以东为上,后放此。  是为一变,再以两手取左右大刻之蓍合之。  或四十四策或四十策。  复四营如第一变之仪,而置其挂扐之策于格上第二小刻,是为二变。复,扶又反。营,于平反,下同。  二变所余之策,左一则在必二,左二则右必一,左三则右必四,左四则右必三。通挂一之策,不四则八。四以一其四而为奇,八以两其四而为耦,奇耦各得四之二焉。  又再取左右大刻之蓍合之。  或四十策,或三十六策,或三十二策。  复四营如第二变之仪,而置其挂扐之策于格上第三小刻,是为三变。  三变余策,与二变同。  三变既毕,乃视其三变所得挂扐过揲之策,而画其爻于版。  挂扐之数,五四为奇,九八为耦。挂扐三奇合十三策,则过揲三十六策而为老阳,其画为“□”,所谓重也。挂扐两奇一耦合十七策,则过揲三十二策而为少阴,其昼为“--”,所谓拆也。挂扐两耦一奇,合二十一策,则过揲二十八策而为少阳,其画为“—”,所谓单也。挂扐三耦合二十五策,则过揲二十四策而为老阴,其画为“×”,所谓交也。  如是每三变而成爻。  第一,第四,第七,第十,第十三,第十六,凡六变并同,但第三变以下不命,而但用四十九蓍耳。第二,第五,第八,第十一,第十四,第十七,凡六变亦同。第三,第六,第九,第十二,第十五,第十八,凡六变亦同。  凡十有八变而成卦,乃考其卦之变,而占其事之吉凶。  卦变别有图,说见《启蒙》。  礼毕,韬蓍袭之以囊,入椟加盖,收笔砚墨版,再焚香致敬而退。  如使人筮则主人焚香,揖筮者而退。